【非法集結】涉「三罷日」旺角藏火機及天拿水 36歲司機非法集結等罪成囚1年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12/16 17:01

分享:

分享:

涉「三罷日」旺角藏火機及天拿水,36歲司機非法集結等罪成囚1年。(資料圖片)

3名男子涉於2019年11月在旺角花園街參與非法集結,其中36歲司機另涉管有火機及天拿水,早前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經審訊後,被裁定非法集結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成,押後至今(16日)判刑。裁判官判刑時指,考慮到當時有人涉以鐳射筆照向警員,被告身上亦管有可組成燃燒彈的物品,就兩罪判監1年,並拒絕保釋候上訴申請。

被告林澤光(36歲,司機),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旺角花園街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集結,另被控1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,指他同日在花園街一帶保管或控制1個打火機、1塊布和1個含有主要為環己烷和甲基環己烷的有機混合物,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該等物品,以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。

代表律師求情時指,本案涉及延遲檢控,而且時間不合理長,又指本案審訊未有受到中期申請等司法程序阻礙,被告亦於延遲期間找到正職,重獲正常生活,但亦受到案件帶來的隱憂及壓力。

裁判官判刑時指,本案由拘捕至審訊無疑是距離一段時間,但不能接納被告單單找到工作,重投社會便算是更生。此外被告亦欠缺悔意,甚至在感化官面前表示將會上訴,從被告親友的求情信中,亦看不到被告有何壓力。

裁判官指,法庭對這類案件不可鬆懈,且有責任向社會強調維持公共秩序的重要性。裁判官指,本案屬大型非法集結,從新聞片段顯示,其他地區亦有黑衣人作非法集結,更涉及投擲汽油彈。裁判官又指,每個香港人均會理解當時有人在網上號召,亦有人被煽動作非法集結。

裁判官考慮到當時有人涉以鐳射筆照向警員,被告身上亦管有可組成燃燒彈的物品,就2罪判監1年,拒絕保釋候上訴申請。

HKETAPP健康台更多都市疾病影片:https://bit.ly/3cNFwr7

hketApp已全面升級,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、健康、娛樂、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Video。立即下載:https://bit.ly/34FTtW9

記者:梁錦麟